“RoHS指令发展到如今有RoHS1.0、RoHS2.0,然而最近还是有人在问为什么客户还在找他们要ROHS 3.0的测试报告?这是怎么回事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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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HS指令的发展
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,它的全称是《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,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,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,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。
RoHS 1.0指令:
1.制定实施:
RoHS 1.0 指令自2006年7月1日正式生效,核心内容包括:
要求2006年7月1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八大类电子电气产品中不得含有铅、镉、汞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6 种有害物质。
2.第一次修订:
欧盟委员会在2005年8月19日的修订决议2005/618/EC中对‘不得含有’做了进一步规定:
明确指出限制对象是产品中所有的均质材料(不能机械拆分成不同材料的材料),并对每种物质提出最大允许质量百分比浓度要求。
3.RoHS 1.0 涵盖的八大类电子电气产品指:
交流电不超过1000V,直流电不超过1500V的设备
1. 大型家用电器
2. 小型家用电器
3. IT和通讯设备
4. 消费产品
5. 照明设备
6. 电子和电气工具(不包括大型工业工具)
7. 玩具、休闲和动力设备
8. 自动售货机
4.RoHS 1.0指令限制使用的6种有毒有害物质限值:
物质名称 |
限制标准(mg/kg) |
铅(Pb) |
1000 |
镉(Cd) |
100 |
汞(Hg) |
1000 |
六价铬(Cr(VI)) |
1000 |
多溴联苯(PBBs) |
1000 |
多溴联苯醚(PBDEs) |
1000 |
**1 mg/kg = 1 ppm (百万分之一)**
RoHS 2.0 指令介绍(2011/65/EU)
2011年7月1日,2011/65/EU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。
最新修订指令自2011年7月21日生效,欧盟要求各成员国将新指令转换成国内法律。并于2013年1月2日开始实施。
原指令2005/95/EC(RoHS 1.0)自2013年1月3日废止
RoHS 2.0 主要修订内容:
1、管控产品范围的修订:
RoHS 2.0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:
— 包括被2002/95/EC 豁免的第8类产品医疗设备、第9类产品监控设备;
— 第11类产品:不被1~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,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。
— 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4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.0;
— 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6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.0;
— 工业监控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7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.0;
— 其它新纳入RoHS2.0管控的产品自2019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.0;
2、限用物质清单的修订:
2015年6月4日,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(EU) 2015/863对RoHS2.0(2011/65/EU) 附录II进行修订,正式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(DEHP、BBP、DBP、DIBP) 列入RoHS2.0附录II中。新增的4种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值均是0.1%(1000ppm),与之前提出的4项优先评估物质不同的是删除了六溴环十二烷(HBCDD),增加了DIBP作为管控物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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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HS 1.0(2002/95/EC)也就是第一期的版本
RoHS 2.0(2011/65/EU)是第二期修订的版本
所谓的RoHS 3.0(2011/65/EU&(EU)2015/863)即是RoHS 2.0原有基础上进行扩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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